美容遭毁容的精神损失费怎么计算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2-06 14:35) 点击:125 |
美容遭毁容的精神损失费怎么计算? 美容遭毁容的精神损失费怎么计算? 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》第1条规定,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,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: (一)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; (二)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; (三)人格尊严权、人身自由权。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,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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